我们都知道,现在很多的国家都是依法治国,不过大部分的国家法律都不是那么的完善。特别是在执行死刑方面,常言道杀人偿命,不过好多的国家却不是这样的。本期的城市文化,为你解析。

  众所周知,日本执行死刑极其谨慎,日本邪教头子奥姆真理麻原彰晃,被抓之后司法程序走了10多年才终审死刑,而又过了八九年还没有执行。

  1995,在麻原彰晃的策划下,该教成员在东京地铁里投放沙林毒气,造成五千余人受伤,数十人终身残疾和死亡。麻原彰晃以患有精神上的病、提交再审为由拖延死刑的执行,至今仍未被执行死刑。

  号称二战后最恶毒的无差别杀人魔和害死15人以上的黑寡妇。他们现在还安逸的活在狱中,甚至还有人为他们做着无罪辩护。

  2008年,加藤智大驾驶货车闯越红灯冲进行人步行区,导致5名行人惨遭撞倒辗压。下车后挥舞着匕首,攻击被撞倒的路人群众,先后刺伤12人,最后造成7人死亡。死刑仍未执行,仍在关押中。

  疯狂骗婚杀人的嫌犯木岛佳苗接连从15名以上男子身上骗取大量金钱,通过烧炭的将男方一一害死,并制造其去世假象。被判死刑的木岛佳苗,在狱中好吃好睡,还在监狱中结了两次婚。

  就连2009年轰动一时的中国人林振华抢劫杀害杀伤日本母子3人的恶性杀人案,也被判死刑后至今仍未执行。

  2009年,林振华抢劫杀害了山田母子后逃逸。2012年被警方逮捕,林振华主张本来只打算入室盗窃,但被发现后惊慌失措,否认抢劫杀人,2015年2月被判死刑,目前仍在收监中。

  根据日本司法判决的惯例,刑事案件中,如果行凶者杀害的人数为1人,那么法庭在量刑裁决时通常不会做出死刑判决。

  尴尬的死刑申诉  日本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死刑应在死刑的终审判决下达后6个月以内由司法代表签发死刑执行令,签发后5日内应当执行死刑。  但只要死刑犯提出申诉或者要求赦免,就可以进入再审程序,“6个月”的期间相应延长。  那么日本死刑再审程序中,死刑犯申请再审有什么限制呢?答案是:没有限制。  只要死刑犯不希望被执行死刑,就可以不停的以各种理由提出再审申请或者豁免请求,以达到拖延执行死刑的目的。

  法务大臣的干预  在日本,法务大臣可以依据自己对死刑的态度自由裁量是否签发死刑命令书。多数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者其他理由不愿意当刽子手,在任期内迟迟不签发死刑命令书。根据统计,在日本死刑犯从被判死刑到执行死刑的平均用时为7年半。

  让我们静待庭审日吧,永远不要遗忘他们,因为无论是犯罪者还是旁观者,他们都有可能再出现在你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