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也被称为是十二缘起支。是释加牟尼佛自修得到的真理。那么十二因缘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在佛教文化中,佛教的因果关系有着哪些特别之处,就让我们一起从下文来了解吧。
┌1 无明 (贪嗔痴等烦恼)─────(惑) ┌过去二因─┤ │ └2 行 (造作诸业)───────(业) │ ┌3 识 (业识投胎)───────(苦) │ │4 名色 (但有胎形六根未具)───(苦) │现在五果─┤5 六入 (长成眼等六根人形)───(苦) 十二因缘 ││6 触 (出胎与外境接触)────(苦) 与 ─┤└7 受 (与外境接触生苦乐感受)─(苦) 三世因果 │┌8 爱 (对境生爱欲)──────(惑) │现在三因─┤9 取 (追求造作)───────(惑) │ └10有 (成业因能招未来果报)──(业) └未来二果─┌11生 (再受未来五蕴身)────(苦) └12老死 (未来之身又渐老而死)──(苦) 佛法所说的因果法则,是遍通一切的,就是宇宙间的万事万物,大至整个世界,小至一粒微尘,无不笼罩在因果的关系网中,没有因果关系的,可说一法也没有。不但佛法是这样讲,就是世人也有说到,世间一切法,各各有其因果。
佛法虽纵横的广谈因果,但佛法是以有情生命为说明的中心,所以一论及因果时,总是侧重于有情所造的善恶因果,因为有了有情,自然就有世界,而且世界的清净或染污,完全系于有情业力的染净。如说:‘器世问为“有情业力”所成的,为有情存在的必然形态,如有色即有空。所以虽差别而说为有情与世间,而实是有情的世间,总是从有情去说明世间’。
佛法所说的因果,既以有情为主体,而人类又为有情的中心,所以佛法所说的因果律,特别注重人类思想行为的因果法则,亦即是要人类有情,在这现实世间,如何做个好人,而时刻的注意自己的思想行为的活动,不要让他向不道德的方面发展。因此,我们起个念头,或者发一行为,就得想想这是否有益于自己或社会人群?
假定出发于正确思想而采取的良善行为活动,就不妨循着这个路线走去,不然的话,损人而不利己,就不应当去做。所以吾人行为的或善或恶,既不是神意的规定,亦不是宿命的安排,更不是机运如此,而是由自己内心的选择,要怎样的去做,就怎样去做的,造因既可听由自己的选择,则为善为恶当然要由自己负责,而所受的苦乐自亦无用怨天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