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这个法制社会中,做坏事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还是有些人中是在挑战中国的法律。我国也存在这一些的奇案,但是案情总有沉冤得雪一天。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跟着民间故事一起来了解下中国十大奇案之湖南杀人烹尸案。

  湖南杀人烹尸案  湖南杀人烹尸案是发生在湖南株洲的一起惨绝人寰的杀人案件。2012年11月,2名男子假借卖房之名,诱骗一名刘姓妇人到家中看房,将妇人身上财产洗劫一空后,竟用锤子及刀将刘妇杀害,把尸体肢解后烹煮3天3夜,再弃置荒野。2012年12月中旬,警方侦破此案,逮捕2名犯罪凶嫌。2013年7月23日上午,株洲荷塘区杀人烹尸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庭审理中,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这个案件发生在湖南株洲,死者是一名刘姓的妇女,这个姓刘的妇女平时喜欢在身上带现金,在附近做生意,并且喜爱打牌,就是在一次牌桌上认识了犯罪嫌疑人,当犯罪嫌疑人认定死者之后,便心生了谋财害命的心思。

  于是犯罪嫌疑人假冒买房的名义把死者骗到家中看房,然后将刘妇女身上的钱财都洗劫一空,然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将用工具将死者杀害,并且对尸体进行了肢解,然后烹煮了三天三夜,并把尸体弃在了荒野,不过这个案件在经过一个月左右之后就被侦破了。

  由于此案疑点重重,警方判断这并非一起单纯的人口失踪案件。侦查民警持续调查,发现刘姓妇女最后联系人是牌友李姓男子,经过缜密侦查,警方认定李男嫌疑重大。2012年12月7日下午,荷塘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逮捕李男,及另一名刘姓共犯。

  警方表示,李某1994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另一名凶嫌刘某则有吸毒史,2人均为无业人员,策划这起抢劫谋杀案已谋划半月之久。

  2013年7月23日上午,该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审。

  法庭审理中,2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公诉方表示,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